蒲篪是蒲松龄的次子,他虽然自幼练习举子业,但终生未能进学,也就是没有成为秀才。蒲松龄于康熙四十五年(1706)写诗《试后勉儿篪、孙立德》,四十九年(1710)写诗《示儿篪、孙立德》,训斥蒲篪上进心不强、学习不努力。
对于诗中“执鞭”一词,赵蔚芝《聊斋诗集笺注》注释:原指为人驾驭车马,引伸为为人服役。《论语·述而》:“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朱熹《集注》:“执鞭,贱者之事。”《辞海》对“执鞭”注释:“为人驾驭车马,意谓给他人服役。”赵先生的注释,与《辞海》对“执鞭”解释大体相同。
袁世硕《蒲松龄事迹著述新考》写道:“蒲松龄平生不喜欢蒲篪,就是因为他从小不喜读书、做举业,成年后做童蒙师也不专心文章,总是好搞些别的经营,赚些蝇头小利。现在不仅是比二兄一弟更加一事无成,还要废读弃儒,去赶大车。在蒲松龄看来,这是有违‘祖宗之遗意’,有堕家声的,所以他感到非常心酸。”袁先生在此把“执鞭”解释为“赶大车”。
马瑞芳《蒲松龄评传·暮年家居》写道:“这自然使年近五十、尚青衿一领的蒲篪非常尴尬,他是年年考、年年落榜的。白发老父还乡,还要亲自过问这位皱纹满脸儿子的课业,而蒲篪成诵无完篇。侄儿中秀才以后,蒲篪索性向父亲透露:再也不去应童试了,打算死心塌地地当个商人算了,这使得蒲松龄大为震惊:‘废读从此始,使我心刺酸。’”马先生在此将“执鞭”解释为“当个商人”。
仔细品味蒲松龄的《篪欲废卷》,蒲篪废卷“执鞭”,所要干的事可能是从商,这从诗中可以看出。诗云:“逐逐惟蝇头,意不在简编。一年一赴试,徒以利傍观。”蒲篪学习无意进取,把进学考试不当回事,如同旁观者,但对于蝇头小利却十分在意,孜孜以求,这说明蒲篪的心思在谋利上,不在举业上。蒲篪向父亲吐露“微情”,要做一名商人,着实让蒲松龄大为诧异,心中“刺酸”。中国古代有“士农工商”四大行业,“商”被排在最后,经商被人们视为“贱业”。朱熹所言“执鞭,贱者之事”,是对蒲篪“执鞭”的最好诠释。蒲松龄的父亲蒲槃原本是个读书人,因屡试不中,遂弃儒从商,于是家境殷实;蒲松龄对商人也并不厌恶,这从《聊斋志异》的一些篇章中可以体会到。因此,蒲篪孙承祖业,似乎也说得过去。但请注意,蒲松龄心中始终存有一个根深蒂固的观点:一个人要想进入上流社会,必须通过科举这条道路,读书就是通往官场的唯一道路。当然这也是当时读书人,包括所有人的人生理想。在蒲松龄看来,蒲篪弃卷执鞭,废学从商,将与上游社会彻底无缘,就是自甘堕落,不求上进。这是多么悲伤的一件事呀。
人的智商不同,兴趣不一,不必强求一律。蒲篪的心思不在读书上,“弃卷拟执鞭”是早晚的事。蒲松龄尽管“心刺酸”,又能怎么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