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全体员工:
为进一步提升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的规范化和精准度,推进精准资助,现就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档次调整和补充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档次调整和补充认定对象
对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进行档次调整和取消认定;对家庭经济情况发生变化的非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进行补充认定。
二、认定条件
以山东省员工资助管理中心发布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规范》中的认定条件为依据,内容如下:
1.有下列情况之一,认定为“一般困难员工”
a)员工基本生活费用低于学校所在地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或学校员工日常平均消费水平;
b)父母务农无其它经济来源,有两名子女同时在接受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普通学历教育,家庭经济负担较重的;
c)因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认定为“困难员工”
a)父母务农或父母一方暂时失业,家庭成员中有残疾或疾病且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
b)因遭受自然灾害或突发事故家庭财产损失较重的;
c)单亲家庭且单亲父(母)无经济收入或收入无法维持员工本人学习、生活需要的;
d)因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3.有下列情况之一,认定为“特殊困难员工”
a)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员工;
b)经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特困供养人员;
c)经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员工;
d)经县级及以上总工会认定的特困城镇家庭子女;
e)经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员工;
f)直系亲属中有长期患重病,且医疗费用数额巨大,造成严重家庭经济负担的;
g)烈士、优抚家庭子女等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或民政部门指定的救助对象;
h)因其他原因(如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家庭成员遭遇突发重大疾病或意外)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4.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已经通过认定的员工,应取消其受助资格
a)生活奢侈浪费,有高档消费行为者;
b)经常自费出外旅游且消费较高者;
c)有抽烟、酗酒等不良嗜好者;
d)擅自在外租住民房或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者;
e)由于家庭建房、购房、购车、结婚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者;
f)员工(监护人)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者;
g)其他不符合认定条件的。
三、工作程序
针对所有困难员工全面复查,此次调整,要对除毕业生外所有困难生重新评议。规定时间内不提交申请书视为放弃;家庭条件变化的同学,重新填写《申请表》;未变化的困难生,可以直接由辅导员提供上学期的申请表交由班级评议;非困难生申请被认定,需提交申请书、认定申请表、家庭情况调查表和证明材料,由班级评次。
1.政策宣传。召开班会,向员工传达最新省级认定标准、条件、程序和时间节点,确保员工知晓政策。
2.非困难生绿卡申请。员工填写《太阳娱乐集团app下载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申请表》,正反打印,一式两份;填写《高校家庭情况调查表》,打印填写一份并复印一份;手写申请书一份,卡好认定条件标准,阐述好个人家庭情况,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3.班级评议。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进行评议,初步确定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名单及档次,报员工资助工作小组进行审核。
4.审核公示。员工资助工作小组审核评议结果,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2个工作日。
5.异议处理。如师生向员工资助工作小组提出异议,员工资助工作小组应进行调查,如情况属实,应协调班级评议小组进行调整;并在接到异议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四、相关说明
1.认定调整结束后,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员工总数原则上控制在学院总人数的20%左右。
2.各年级绿卡评议及审核事宜请于本周日12点前完成并汇总材料上报给各级辅导员。
附件1:太阳娱乐集团app下载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申请表.doc
附件2:太阳娱乐集团app下载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成员登记表(班级).doc
附件3:XX学院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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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