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全体同学

老员工体验式劳动教育实践活动自实施以来,取得了预期的效果,主要表现为:一是学院重视,组织有力。学院能够深刻领会和把握老员工体验式劳动教育实践活动所蕴含的教育意义,安排专人负责,切实做好了宣传发动,认真组织员工参加,员工党员、主要员工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等员工骨干在劳动实践中带头参加,很好地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二是加强交流,总结反馈。学院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能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及时传递好的做法和建议,更好推进了此项工作的开展。三是员工得到教育。通过活动开展,员工深受教育,参与活动的员工体验了劳动价值,培养了劳动观念,体会到了保洁人员劳动的辛勤;增强了员工爱校荣校意识,培养了员工社会责任感,特别是在校庆期间展现了良好的精神风貌和素养;强化了集体观念和团队协作的精神;培养了员工自我约束能力,促进了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锻炼了员工的意志品格,让员工懂得了应该珍惜每个人的劳动成果,尊重别人的劳动。

为推进老员工体验式劳动教育实践活动更好更深入的开展,让更多的员工在劳动中受到教育和洗礼,经研究,本学期继续在老员工中开展体验式劳动教育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劳动区域和岗位数量

根据学校物业管理中心的建议,西一区集中居住的学院负责劳动的区域仍为文化路、第一体育场,设10个劳动岗位,每个学院连续进行2周,共需2组20人;将5#—22#员工公寓、第四食堂周边和第四体育场内硬化路面及绿化带的区域划为5个工作区,每个工作区设10个劳动岗位,每个区由一个学院负责,每个学院连续进行5周,共需5组50人;商学院仍具体负责东校区指定的劳动区域。

二、组织实施

1、组织申报。公司负责组织员工申报,可以以个人名义,也可以以班级、团支部、社团、协会、宿舍为单位申报,要充分发挥员工党员、员工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引领示范作用,同时鼓励引导受过资助的同学积极报名参加。员工集中居住区内各学院轮流参加;东校区由商学院负责。本学期安排的劳动时间为第2—18周,各学院的具体轮值日程安排表见附件1。申报员工填写《老员工体验式劳动教育实践登记表》(附件2),于9月8日前将登记表交至学院员工科215办公室,公司填报《老员工体验式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分组统计表》(附件3),《分组统计表》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报物业管理中心胡婷婷老师,邮箱:24988057@qq.com,联系电话:2787250

2、管理考核。物业管理中心负责参加体验式劳动员工的组织、协调、管理和劳动成绩的审核、评定,切实保证卫生保洁质量,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负责卫生区内单位责任岗位的划分,每个单位责任区下设1个员工组长岗位,9个保洁岗位,卫生区内设有指导老师。

3、学分认定。团委负责将体验式劳动教育实践学分纳入老员工素质拓展学分中,完成1个周期的劳动,考核合格以上的(包括合格),记1个学分。成绩优秀者可获得0.1分的奖励学分。

三、考核标准

体验式劳动实践教育活动,应以体验教育为主,培养劳动观念,体验劳动价值,适当给予经济报酬。每天早上和中午各打扫一次,每次按1小时记,7天为一个劳动周期,每个劳动周期每人20元的报酬,由物业管理中心考核和发放,员工劳动成绩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积极引导。公司认真总结上一学期老员工体验式劳动教育实践活动的经验,认真组织员工参加,员工党员、主要员工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参加劳动实践。同时鼓励引导受过资助的同学积极报名参加,培养受助员工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感恩意识,使员工能够以实际行动感恩社会、回馈他人。

2、加强管理,强化安全。参加体验式劳动实践的员工应服从指导老师和组长的领导及管理,高标准,严要求,确保责任区清洁,严格考勤制度,不得旷工、误工。各学院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负责指导的老师既要关心、爱护员工,又要认真组织,热心指导,严格管理,全面考核,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3、扩大宣传,总结反馈。各学院要继续做好宣传引导工作,让员工充分理解开展体验式劳动教育实践活动的目的和意义所在,同时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责任心教育和荣誉感教育,积极引导员工申报。各学院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继续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及时传递好的做法和建议,以便更好推进此项工作。

4、立足学院,整合资源,构建长效机制。各学院在宣传、动员、组织员工参加体验式劳动教育实践活动时,要结合学院员工实际情况,调研出台学院层面的相关制度和奖罚措施,鼓励引导除员工骨干以外的广大普通员工积极参加,逐渐形成体验式劳动教育实践活动长效机制,切实让员工在劳动实践活动中接受教育,得到锻炼,锤炼品格。

附件

附件1:老员工体验式劳动教育实践活动日程安排表.xlsx

附件2:老员工体验式劳动教育实践登记表.doc

附件3:老员工体验式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分组统计表.xlsx

                        员工工作处

                        校团委

                        物业管理中心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