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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山东省慈善总会、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山东省教育基金会、山东省慈善总会高校分会《关于实施山东省高校“爱心扬帆工程”的通知》要求,2015年继续实施山东省高校“扬帆工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条件
1、公司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老员工(不包括研究生以及定向、委培、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政策的老员工)。
2、学习刻苦,综合测评成绩优良,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名次占班级名次前50%以内(含50%),且具有校级以上的奖励。
3、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慈善义工等活动,艰苦奋斗,自立自强。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艰苦朴素,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德高尚。
5、热爱集体,关心他人,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锻炼,工作积极主动,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6、无不良行为记录,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
二、资助标准和人数
本期工程公司资助28名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老员工,公司分配名额为1人,每人资助2000元。
三、相关要求
1、符合条件的员工在附件中下载、填写“扬帆工程”申请审批表;学院将成立评议小组严格标准条件,认真开展评选,确定资助对象。
2、学院将对资助对象的家庭经济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进行院内公示。请申请者于9月8日前将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正反打印)送至2号教学楼215办公室。
附件:“扬帆工程”申请审批表
太阳成集团tyc9728团总支
201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