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就征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校县结对”帮扶志愿者活动做以下补充说明:
一、申请条件不再仅限于贷款员工,淄博籍在校员工均可申请。
二、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对员工的志愿活动给予社会实践学分认定。
请各学院继续发动员工申请,于7月5日(本周六)前推荐1-2名员工。
附件:《关于征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校县结对”帮扶志愿者的通知》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资助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字[2014]25号)通知要求,建立“校县结对”帮扶机制,积极协助县级资助中心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集团决定开展征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校县结对”帮扶志愿者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淄博籍、在校员工。
二、申请条件: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工作认真、负责。
三、申请原则:
1、属地原则。申请志愿者的同学在暑假期间安排到家乡的县级资助中心开展志愿活动,不提供食宿。要求员工家庭居住地在生源所在区县城区。
2、自愿原则:员工均自愿申请。
四、工作内容:在暑假期间到家乡的县级资助中心帮助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
五、工作时间:暑期。具体时间段由各区县具体安排。
六、工作流程:1、暑假前学校招募志愿者;2、学校根据申请情况并结合区县资助管理中心实际需求确定最终人选,并对员工进行安全和纪律培训;3、七、八月份志愿者按区县需求赴家乡各区县资助管理中心开展志愿活动;4、开学后志愿者上交志愿活动小结。
七、相关待遇及劳动报酬:1、集团根据相关规定,对员工的志愿活动给予社会实践学分认定。2、学校按暑期校内勤工助学标准支付员工劳动报酬(20元/天)。
八、工作要求:
1、申请员工填写《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校县结对”帮扶志愿者申请表》(见附件1)。
2、各学院根据《淄博部分区县需求人数》(见附件)并结合员工申请情况于7月5日前推荐1-2名符合条件的员工。《申请表》交到老员工事务中心助学贷款办公室。
3、征集“校县结对”志愿者,不仅对区县资助管理中心助学贷款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支持,也给员工一次实践锻炼的机会,使受助员工能够以实际行动感恩社会、回馈他人。请各学院认真组织贷款员工申请。
附件:2014暑期淄博市部分区县资助中心需求信息:
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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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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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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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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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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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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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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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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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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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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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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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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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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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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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资助管理中心
201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