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汉办于近日发布了《关于委托招募2013年赴泰国、菲律宾、尼泊尔、柬埔寨汉语教师志愿者储备人员的函》(汉办[2012]648号)。受国家汉办委托,山东省教育厅负责全省的报名及初选工作。根据省教育厅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全省共推荐160人,其中赴泰国志愿者80人,赴菲律宾志愿者60人,赴柬埔寨志愿者20人。
二、招募对象
主要从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在读研究生、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中招募。具有教学经验、掌握赴任国语言者和品学兼优的员工干部优先。
三、招募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热爱祖国,志愿从事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协作精神,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
3、掌握汉语、中华文化、当代中国国情和教学理论基本知识,具备较好的汉语教学实践能力、外语沟通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具有中华才艺专长;
4、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英语达到大学英语六级以上水平,或熟练掌握赴任国语言;
5、年龄在22岁至50岁之间。
四、招募程序
五、需提交的材料
1、《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中英文PDF版,文件名请命名为“姓名(中文/英文)”;
2、《汉语教师志愿者综合情况审核表》电子版及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1份;
3、《2013年赴泰、菲、尼等国志愿者储备人员推荐名单》
电子版。
六、选拔
志愿者候选人须参加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主要考察其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交际能力、外语沟通能力和心理素质等。国家汉办将根据外方岗位需求和候选人选拔考试成绩确定参加储备培训人员名单。选拔考试时间拟定于2013年2月初,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培训及考核
培训方式为全日制,时间为2013年2月至4月,共600学时,地点待定。
培训考核及定岗:1.平时成绩:培训期间由培训单位对学员平时表现及教学实践等进行考核,并计算平时成绩;2.结业考试:培训结束前由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结业考试(笔试),时间拟定于2013年4月中旬;3.定岗:国家汉办根据外方最终岗位需求、学员培训平时表现、结业考试成绩最终确定志愿者人选。
八、派出及待遇
派出时间为2013年4月至8月,任期1至3年。待遇为每人每月800美元生活津贴、一次性安置补贴1000美元,往返国际旅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住宿、医疗保险以及派出相关费用。
九、材料报送
各报名员工需按要求提交电子版、纸质版材料。报送材料截止日期为2013年1月9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十、管理措施
1.参加培训并最终被录取的志愿者不得擅自退出项目,否则须补缴培训费用,并永久取消其申请汉语教师志愿者资格。
2.志愿者相关优惠待遇请参照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赴国外担任汉语教师志愿者服务期相关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2]3号)。
联系人:韩蕾
电话:0533-2785867 13969370300
邮箱:leihan@sdut.edu.cn
办公地址:鸿远楼403室
附件:1.2013年赴泰、菲、尼等国志愿者储备人员推荐名单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赴国外担任汉语教师志愿者服务期满相关工作的通知